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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财政厅:鲜活农产品减免销售环节收费(1月30日)
 


  29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月5日,全省对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等鲜活农产品减免销售环节收费。据介绍,减免费用包括车辆通行费、经营服务型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等,或减半收费或全额免收。
  据介绍,上述涉及的减免收费,凡有定额标准的,一律在定额标准基础上减半收取;凡实行费率收费的,一律以1月25日当日或前三日平均实际收费额为标准减半收取。凡在规定减免期内已收取的,可以抵扣减免期内剩余天数的收费额;尚未收取的,则一律按规定减半收取。
  省物价局强调,各地应确保优惠政策在规定时效内落实,对违反规定不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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