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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武汉市经济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经审批后可按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该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月缴费293.26元和418.94元两个档次。对于低保人员和生活特别困难低收入者,经审批可按上年岗位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即每月缴费251.36元。低保人员持有效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生活特别困难者持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低收入证明办理申报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保费

 

武汉市劳动保障局20日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断,可以补缴。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标准为3个档次:第一档按上年岗平6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51.36元;第二档按上年岗平7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293.26元;第三档按上年岗平100%作为补缴基数,月补缴金额为418.94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月中止。再次参保的,需连续缴纳6个月保费后,才能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虽可补缴,但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建议最好坚持连续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标准会提高。如果中断后未补缴,对未来基本养老金水平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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