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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卫星接收管理

——我市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

局事业管理处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工作,事关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文化安全。武汉市是一个特大城市,加上其九省通衢的特殊地理位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的工作量大,难度也大。为认真履行好政府职能,多年来,在省局的支持指导下,我们从强化管理目标,规范日常管理入手,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一直比较规范有序,多次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局的肯定和表扬。特别是近一年多来,我们针对武汉地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经营现象有所抬头的新情况,组织开展强有力的专项治理,着力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案件40多起,捣毁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经营团伙6个,依法拆除违规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467座,没收非法销售的卫星接收设备130台(套),卫星电视接收解码卡123张,非法宣传广告单2000多张,抓获违法经营人员18名,其中5名受到市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卓有成效地遏制了违法经营活动在武汉地区蔓延的势头,规范了武汉地区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回顾近年来的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现状,掌握实情,使专项整治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去年春节前后,我市一直比较平稳、有序的卫星电视经营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少数不法分子在我市一些住宅小区到处散发广告宣传单,并通过手机群发短信,公开推销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其中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的台湾“华人直播”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扰乱了我市的卫星电视接收传播秩序。

针对卫星电视接收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经过专题分析研究,及时召开了7城区管理处和6个远城区局负责人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摸清现状,掌握实情,使专项整治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我们首先组织各区广电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非法推销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广告宣传单和手机短信,集中归类整理,梳理非法经营线索,然后再组织专班到非法安装和使用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明察暗访,掌握非法经营活动的一些情况和规律。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摸清了武汉地区非法从事安装卫星 “小耳朵”违法人员基本是江苏宿迁市来汉的农民。他们三、五成伙,每个团伙的成员基本是亲属或乡邻。他们在汉口城乡结合部租住民房,采取印发宣传单、群发手机短信、互联网发布广告等方式招揽业务。团伙成员之间分工合作,有的负责发传单,有的负责电话联系业务,有的负责上门安装,有的负责收款或售后服务。这些团伙推销的卫星接收设备,大多数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推销的节目中,不乏反动、淫秽的节目,其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二、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班,查处大案要案,狠刹非法经营的嚣张气焰

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市局抽调一批精干力量,成立办案专班,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查处大案要案。今年430,根据刘顺妮副市长的指示,局事业管理处和江岸管理处行政执法人员与市工商部门联手,经过周密策划,在江岸区一民居内现场抓获了2名非法安装卫星“小耳朵”的违法人员,收缴卫星接收设备3台、卫星电视解码卡4张、广告宣传单数百张、安装工具数件。首战告捷后,市局迅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打击。517日,汉南区广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起上阵,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成功地捣毁了一个非法经营卫星“小耳朵”的团伙,抓获了以刘洋军、孙子玉为首的违法经营人员4人,没收卫星接收设备3台、卫星电视解码卡10多张,还有大量广告宣传单和数件安装工具。此前2天,汉阳管理处也在本辖区内成功地查获了一起非法安装卫星“小耳朵”的案件。524日,江岸管理处在百步亭小区再次查获了一起非法安装案件。上述4起案件抓获的违法经营人员全部是江苏泗洪县和安徽泗县来汉的农民(两地相邻),他们在武汉城乡结合部租住民房,专门从事卫星“小耳朵”的非法经营活动。

去年以来,我们依靠公安、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先后查处了8起大案,捣毁了6个江苏来汉专门从事非法销售、安装“小耳朵”的经营团伙,抓获了18名违法人员,其中6人次受到广电部门的罚款处罚,5人次受到市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极大地打击了非法经营团伙的嚣张气焰。

三、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违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小耳朵”,建立正常的电视接收秩序

在抓案件查处的同时,我们组织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执法与分散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违规设置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个人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问题。如去年5月份,我们集中组织7个中心城区和东西湖区广电执法人员近百人次,对查处的几起案件中涉及的“小耳朵”逐一上门清理,共拆除“小耳朵”60多座。我们还针对汉阳、洪山等区城乡结合部违法使用“小耳朵”突出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拔掉了这2个区城乡结合部违法使用“小耳朵”的钉子户,拆除了个人违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0多座。江岸、江汉、桥口、武昌等中心城区有部分高档住宅小区违规使用“小耳朵”的问题突出,而且执法难度较大。我们就牺牲休息时间,选择居民周六、周日在家休息的时机,组织7个城区的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执法,依靠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一个一个小区拉网式的清查,先送达拆除通知书,告之违法使用户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愿自行拆除的,社会管理部门再组织强制拆除,尽量减少拆除时的矛盾冲突和工作压力。我们还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6部委关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有关规定,协调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汉口多福路家电市场、前进四路电子市场、台北路有线电视设备销售一条街进行经常性地专项清理整治,拆除市场内卫星设备销售的广告招牌,取缔非法销售门点,依法收缴非法销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从源头上遏制住非法经营的势头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疏堵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让政策深入人心,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使之达到长效管理目的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一是在电视台12两个频道每晚在黄金时段播出卫星整治公益广告和举报电话,二是利用省市各种平面媒体,刊登有关政策法规和专项整治的新闻。另一方面,我们走进社区,散发、张贴卫星整治通告,向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和小区居民宣传政策法规,宣传擅自安装和使用“小耳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动员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小耳朵”的违法行为。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些违规用户主动拆除了擅自安装的“小耳朵”,有的积极拨打电话举报违规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着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首先,我们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等同于新闻宣传、事业发展、经营创收等工作一并纳入全局一级目标考核;其次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免形成气候,出现反弹;三是组织开展创建无“小耳朵”社区活动,在群众中建立“观察员”,依靠群众自治管理;四是建立管理档案,对重点地段、重点户实行跟踪管理,防微杜渐;五是重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把管理融入服务之中,对符合条件接收境外节目的单位和个人办证、接收节目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受到被管理单位的好评。回顾近两年来的卫星电视管理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搞好卫星专项整治的前提

去年的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广电局领导也十分重视支持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曾先后在我局上报的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上作出批示,肯定我们的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把工作向纵深推进。并对我们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协调,提供支持。

在去年的专项整治的整个过程中,我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直接领导。党组书记、局长吕值友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把查处非法案件的工作抓紧抓实。局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区行政执法人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大家要积极有为,将工作落实到位,并协调解决了专项整治中的许多具体问题。

二、部门联动,措施得力,是搞好卫星专项整治的关键

卫星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涉及全市,面广量大,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无论是拆除违装设备,捣毁非法经营窝点,还是取缔非法经营门点,查处违法经营案件,光靠我们孤军作战,必然势单力薄,恐怕只会事倍功半,有时甚至是徒劳无功。我们意识到了这一点的重要性,积极争取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得到了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鼎力协助,整个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在一个良好的协作机制下运行。各部门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形成合力,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高效和力度。

在专项整治中,我市还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二是联合执法制度,由610、广电、公安、国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重点区域、重点户、非法团伙联合执法;三是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动员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参入和监督;四是创先评优制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五是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三、积极有为,依法行政,是搞好卫星专项整治的保证

去年的专项整治收到较好成效,是与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有为地工作分不开的。

卫星违法安装案件查处难度大、危险性大。面对重重困难,在局领导的支持下,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不怕危险,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坚持履行职责,积极有为地开展工作。他们不辞辛劳,一个一个小区奔波,一次又一次上门,宣传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即使被违规单位和个人拒之于门外,仍然不气馁,不放弃,反反复复做工作,直到当事人真正认清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拆除非法安装的卫星设备为止。对于经多次教育无效,坚持拒绝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决不退缩,想方设法,拔掉钉子,使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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