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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们: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文化价值观念传承和每一个家庭成员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家庭也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场所,通过家庭潜移默化的熏陶,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从 而增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为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千家万户,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形成崇尚廉洁、学习先进的家庭氛围,特制定了“家庭廉洁公约”。希望 市直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们积极响应妇工委的号召,努力争创廉洁家庭。只有我们当好了廉内助,把好了家庭廉政关,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才能使家人和自己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才能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现将“家庭廉洁公约”公布如下:
1、家庭成员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从源头上构建预防和抵制腐败的家庭防线。
2、家庭成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不干涉领导干部的工作和正确行使权力,不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保持廉洁家庭本色。
3、家庭成员之间要培养高尚情趣,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不慕奢华、戒贪戒赌,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发挥家庭在促进廉政建设中所具有的内在影响力。
4、家庭成员要之间要互相理解和尊重,在事业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经常关注彼此的思想动态,时刻提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家庭的熏陶和监督作用。
5、家庭成员之间要倡扬家庭美德,弘扬社会公德,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使家庭成为稳定祥和、幸福美满的港湾,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武汉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2007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