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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局《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现将 “五一”期间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的规定”。做到不组织、不参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违反规定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出国(境)赌博,不为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提供场所。
二、严格防止借学习考察、外出培训的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做到外出按级请示报批。
三、严格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做到不违反公款接待规定,对符合接待规定的,也要厉行节约,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防止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增强节俭意识。
四、局属各单位、部门在“五一”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廉洁自律教育,使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把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作为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文件精神,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规定,管住管好自己,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管住管好下属单位。
六、各单位、部门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或接到举报后,要迅速进行纠正并及时向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局监察处将适时组织巡视督察工作。
武汉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监察审计处 2007年4月23日 |